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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风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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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7章 乱命(第1页)

等到墨迹稍干之后,沈烈便将这道密旨拿起来看了看。

  奉,天承运,皇帝诏曰:钦命东厂理刑百户沈烈为治蝗大使,命东厂,锦衣卫各卫所,各县各府……务必听从调遣。

  沈烈手捧着圣旨,笑得嘴巴都歪了。

  虽然他不是第一次接到圣旨了,可上次那封相当于委任状,严格说起来不算正经圣旨。

  这才是正经八百的皇帝诏书!

  这是啥

  此刻沈烈心花怒放,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钦差么,虽然他这个钦差没有尚方宝剑,也没有传说中的先斩后奏之权。

  不过能调派东厂和锦衣卫的人。

  这权力已经大的没边了!

  并且真的追究起来,咱皇上也没破坏规矩,毕竟东厂和锦衣卫不都是天子直属么。

  皇上给东厂和锦衣卫下密旨不是理所应当么。

  至少名义上如此……

  沈烈兴奋之余却又发现了些什么,这密旨上好像少了点什么,这上面并没有加盖玉玺。

  沈烈面色变得古怪,在心中嘀咕了起来,没有玉玺的圣旨管什么用,那还能叫圣旨么

  可沈烈又不敢问,只好装模作样的暗示了一番:陛下……小人总觉得这圣旨有些不对。

  玉玺呢

  在沈烈的暗示之下,朱翊钧脸色一僵,眉宇间不免有几分尴尬,如今他虽然年满十八了,却还没有亲政。

  他自然是没有资格动用玉玺的。

  并且按照大明的制度,玉玺也不在他的手中,玉玺这么重要的东西,一向是由司礼监掌印太监负责代管。

  甚至大明对于玉玺的使用,圣旨的颁布有着一套严格的规定。

  皇帝是不能随便下圣旨的!

  除了任命东厂或者锦衣卫,或者内庭里的直属官员,大明天子下的每一道圣旨都是要经过内阁审核的。

  内阁同意之后,才能送到司礼监,再由内廷太监大总管加盖玉玺,这样才算是走完了流程。

  若不然。

  那便是天子乱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