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0章(第2页)
“明府请过目。”
他们作为部曲,出来办事,除了通关文牒和身上的纪王府护卫证明之外,
还要有一封纪王府下发的公函,其实就是类似介绍信的东西,也是命令。
不然光有纪王令牌也不好使,弄不好还得说你偷令牌,是要杀头的。
纪王令只有配合公函才有用。
徐毅不知道规矩,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护卫,但是薛仁贵给了他纪王下的令书。
听到县令要令书,赶忙从怀中拿出来,这都贴身保管的。
郑县令接过令书打开一看,顿时傻眼了,连一旁的县丞也是瞪大了眼睛。
这是个什么玩意,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了几个大字,“本王要吃鱼,即墨县的鱼。”
简简单单九个大字,写的那叫一个丑。
郑县令怀疑自已那五岁的孙儿写的都比这个好看。
要不是这令书下方盖着纪王府的官印,郑县令一定把令书撕碎了,扔徐毅脸上,在大喊一句,这是假的。
哪个令书会这么写,就写九个字,还写的这么丑,用脚写的么?
现在无论是令牌还是令书都有疑点,但他又不敢贸然说是假的。
至少人家对上了。
犹豫之际,身旁的县丞有低声说道:
“明府,如今事态不明,其中有诸多疑点,王家我们得罪不起,可那纪王我们更得罪不起。
京城那么多权贵都避之不及,视如恶鬼。
我们可不能自已撞上去。
传闻纪王心狠手辣,数年前他还不到弱冠之年,就斩了刺史席辩和李大辩等人。
我们若是得罪了纪王,恐怕性命不保。
明府还是问清楚以后再定夺为好。”
听到县丞的话,郑县令觉得脖子发凉。
让官者,谁也不干净,郑县令也是如此,大家心知肚明。